【深圳商报/读创讯】(记者 钟国斌)2020年,新证券法落地实行,以信息披露为焦点的注册制革新平稳推进。深交以是纪律处分为主要抓手,强化事中事后羁系,严肃惩处各种市场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,整年共作出227份纪律处分决议书。其中,222份涉及上市公司羁系,5份涉及债券羁系。上市公司羁系方面,处分上市公司120家次、中介机构责任职员4人次、其他责任职员706人次;债券羁系方面,处分债券刊行人5家次、责任职员10人次。
深交所紧盯信息披露“蹭热门”、资金占用、违规担保、未推行业绩答应等市股票大单场关注度高、发生频率高的典型违规案件,深入推进科学羁系、分类羁系、专业羁系、连续羁系。227份纪律处分决议书中,涉及的违规行为集中在信息披露违规、规范运作违规、证券生意业务违规三个方面,数目占比约为42%、37%、2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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